【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知多少
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本年度的宣传主题为: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条指出: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年度的主题完美契合了《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工作是国家实施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主要任务之一,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充分了解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与其浓度或强度,继而发现工作场所存在的隐患,保护职工的健康、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我们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了检测与评价工作的实施要求,以供企业与技术服务机构等参考应用。
定期检测要求如下
0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单位,3年1次
0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1年1次
03.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04.未开展,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预评价要求如下
01.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开展
02.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
03.不要求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04.不需要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05.未开展的,可责令限期改正或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停建

防护设施设计要求如下
01.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开展
02.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防护设计阶段完成
03.不要求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04.不需要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05.需要组织评审
06.不开展可警告、责令整改、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控制效果评价要求如下
01.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开展
02.在竣工验收前完成
03.不要求有资质的机构承担(涉及的检测需要资质)
04.不需要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05.未开展的,可责令限期改正或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关闭
现状评价要求如下
0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单位,可不用开展
0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3年1次
03.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04.未开展,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天津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表

备注:机构数量会随着审批机构公布的数量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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